泉州晚报·泉州通客户端5月24日讯 (泉州晚报社记者黄耿煌 陈灵 陈玲红 通讯员沈志滨 文/图)日前,南安梅山镇的李某因连盗四次共计16斤邻居的菜,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。

5月20日10时许,南安梅山镇的六旬村民侯阿婆报警,称其农田里的菜遭窃。原来,侯阿婆在自家附近的块荒地上开垦了一块100多平方米的菜地,平时主要种些牛皮菜来卖。侯阿婆称,5月19日中午,她到田里给菜浇水的时候,菜还好好的。到了5月20日上午8时许,她去摘菜时,发现田里撒了一些牛皮菜的叶子——有一部分牛皮菜被偷了,大约有三四斤。侯阿婆称,这已经是这个月第四次被偷菜了。担心小偷再来糟蹋菜地,她选择了报警。
接报后,梅山派出所和驻所快侦队迅速介入调查,很快通过视频监控分析,锁定了偷菜嫌疑人,即家住附近60余岁的谢某、李某夫妻俩。
5月20日12时许,李某正在梅山家中杀鸡,老伴谢某正在摘菜准备午饭,面对民警突如其来的造访,他们一时惊呆了。在民警说明来意后,李某夫妇知道自己偷菜的事藏不住,这才乖乖地配合调查。
李某称,5月初的一天,自己干活回来,经过侯阿婆的菜地时,看到地里的牛皮菜长得旺盛,见四周没人,就随手摘了五六斤打算回去喂鸡鸭,并让老伴谢某骑摩托车来载。李某前后共偷摘了四次菜,大约16斤,李某称这些菜都被拿去喂鸡鸭了。谢某其实知道妻子的菜是偷来的,也看过妻子偷摘过一次,但抱着侥幸心理,还是帮着将“战利品”运回去。

由于谢某主动赔偿了侯阿婆经济损失,情节轻微,取得了对方的谅解,公安机关经批评教育后,决定不予处罚。但李某多次盗窃的行为已触犯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,涉嫌盗窃罪。目前李某被办理取保候审,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警方提醒:勿以恶小而为之,盗窃无大小,伸手必被捉。
(作者:记者黄耿煌 陈灵 陈玲红 通讯员沈志滨)